烏克蘭國旗別針烏克蘭別針手工別針搪瓷別針黃銅琺瑯別針烏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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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dzy
烏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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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國旗別針烏克蘭別針手工別針搪瓷別針黃銅琺瑯別針烏克蘭 - 襟章/徽章 - 銅/黃銅 金色

商品介紹

手工製作的烏克蘭國旗別針。此別針將使您的包、背包、衣服等變得時尚。表扣——蝴蝶。 眾所周知,在 13 世紀,藍色背景上的金色獅子裝飾了 Danylo Halytsky 之子的紋章 - 獅子(利沃夫以他的名字命名)。然後在 1410 年的格倫瓦爾德戰役中使用了藍黃色,當時加利西亞人作為波蘭軍隊的一部分與立陶宛人和斯摩棱斯克並肩作戰。早在 15 和 16 世紀,它們就開始用於烏克蘭城市的徽章,尤其是那些接受馬格德堡法的城市。 在哥薩克時代,旗幟呈矩形或所謂的斜面形狀。哥薩克旗幟的傳統圖案是藍布,上面有金色或黃色的紋章、天體、武器、聖人形像等圖案。團和百旗的正面是國徽,上面有哥薩克人的形象藍布上有金色或黃色的盾牌,反面是相應顏色的團徽或百徽,圖案已定。 1848年3月,奧地利帝國爆發了一場革命,即所謂的“萬國之春”。這些事件成為烏克蘭民族解放運動的推動力。同年 4 月,俄羅斯中央委員會在利沃夫市成立,恢復使用 13 至 14 世紀俄羅斯王國(加利西亞-沃倫州)的徽章,上面印有金色的形象藍色背景上的獅子。藍黃和黃藍雙色被認為是國旗(兩種變體都被使用)。 1918年3月22日,以赫魯舍夫斯基為首的中央拉達通過了《共和國國旗法》,批准黃藍相間的國旗為烏克蘭人民共和國的象徵。 1918年11月13日,藍黃旗成為西烏克蘭人民共和國的國徽。 1920 年 3 月 20 日,成為捷克斯洛伐克一部分的喀爾巴阡山羅斯採用了地方性的藍黃色旗幟。 1934年,捷克斯洛伐克當局禁止使用。 1939 年 3 月 15 日,位於 Khust 的喀爾巴阡烏克蘭議會批准了喀爾巴阡烏克蘭的藍黃色旗幟。 1991年9月4日,藍黃相間的國旗飄揚在烏克蘭最高拉達上空。 1992年1月28日,烏克蘭國旗經烏克蘭最高拉達批准。 黃銅、鑄造、琺瑯。 20X13 毫米,2.7 克

商品資訊

商品材質
銅/黃銅
製造方式
手工製造
商品產地
烏克蘭
庫存
10 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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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設計
商品摘要
手工製作的烏克蘭國旗別針。此別針將使您的包、背包、衣服等變得時尚。表扣——蝴蝶。 黃銅、鑄造、琺瑯。 20X13 毫米,2.7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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